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8-16 点击量:1603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:

为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,根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等有关法规规章,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
2017年7月27日

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.docx

原帖地址:http://www.sfda.gov.cn/WS01/CL0846/175501.html